“先收彭家一笔,再收朱家一笔。”
“可要是帮你的话......”
金胜虽然没有说出后半句,但曹朗又岂会不懂。
但他选择这么做,自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
只要有点能力的律师,肯定都不会去做毫无把握、无的放矢的事情。
“金律师,相信你也清楚.....”
“3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的侵权行为,对被害人的医疗费、赔偿款,属于共同连带债务。”
“依据《民法典》第178条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说实话,我们本可以就眼下达成共识的,用于谅解赔偿的30万,再加上前期那笔已经支付的7万医疗费一起,等案子结束后,依据责任划分来向朱越进行追偿。”
“但这个金额......”
曹朗摊开双手的同时,还一脸‘严肃’的摇了摇头。
“两位受害人,一个轻微伤、一个轻伤2级。”
“司法实践中,法院正儿八经能给予支持的....涵盖两名受害人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最多合计在??3万到5万元区间。”
“额外谅解溢价部分,也绝对不会超过5万块的3倍以上。”
“这是基于大量案例所得出的总结。”
“现在我们愿意在法定基础上翻6倍。”
“是为了表达对第一次‘未履约’情节的歉意,变相承担‘受害人’找金律师你来帮忙维权的成本。”
“所以.....”
曹朗抬手朝着金胜这边示意了一下。
大家都是专业人士,有些话不需要说的太明。
寻衅滋事类的案件中....
主犯为取得谅解,额外支付的、远超实际损失的不合理溢价赔偿。
在事后追偿过程中,法院会考量其合理性,仅支持合理范围内的金额部分。
其它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一概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