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见到陆茵从办公室出来,迈向夜总会的大门口。
他向某个方向打了一个手势,角落的卡座里,冯小菜和龙羽立即站起身来,跟了上去。
陆茵没换衣服,还是穿著那身红色连衣裙,她提著手提包的金属带子,踩著高跟鞋,走出酒吧,她并没有在马路上叫计程车,而是沿著右侧走去。
拐过夜总会这一排大楼,她来到僻静的地方。
夏天夜晚的风很大,她抬手撩了撩额前的头发,转过身往后一看,刚好看见冯小菜和龙羽站在身后。
陆茵眼神警惕起来,刚想要开口,一辆面包车开到了路边,车门随即打开,杨锦文下车,快步走来。
「你们……」
冯小菜和龙羽非常迅速地抓著了她两侧的胳膊。
杨锦文从怀里掏出证件来,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开口道:「公安局的,跟我们走一趟。」
「不是,我……」陆茵看向夜总会的方向。
「带走!」杨锦文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
冯小菜和龙羽架著她,快步走向面包车,将她塞进车里。
「嘭!」的一声,车门重重地拉上。
面包车只停留了两分钟不到,便快速地开走。
半个小时后。
绵州市某辖区派出所。
之所以要找一个公安机关来审,主要是为了合规合法,合乎办案程序。
这个派出所是丁霞当年上班的地方,所长是她的师父,就连她师父也不知道杨锦文他们审的什么案子,抓的什么人,只是说借用一下审讯室。
陆茵的双手被铐在审讯桌上,弓著背,眼神转来转去,心脏砰砰跳著。
右边靠墙的地方,有一张用来办案的桌子,上面放著一盏台灯。
冯小菜和龙羽坐在桌子后面,冷著脸,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和记录口供的纸张。
杨锦文将台灯打开,把灯罩扭向陆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