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叮铃铃……」
凌晨五点五十五分,市公安刑侦支队会议室里,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坐在椅子里的冯小菜立即站起身来。
与此同时,守在会议室里的六个专案组成员,也从睡梦中惊醒,他们是趴在桌子上睡觉的。
杨锦文一直没睡,动作比冯小菜还快,伸手拿掉电话听筒,放在桌子上,随后按下免提。
他身体前倾问道:「喂?」
「杨总吗?」
「猫哥?」
「人拿到了。」
这不能说明什么,这两个小时以内,专案组接到好几次电话,昨天下午,去过正阳路和海通路现场的嫌疑人,有一大半被找到,但谁是凶手,还得慢慢筛选。
「你继续说。」
「18号嫌疑人,住在下都村88号,3楼、301的郭兴达,我们找到他时,他亲口承认,人是他杀的,也是他抛的尸!」
此话一出,会议室里的专案组成员,立即爆发出激烈的兴奋声。
「我艸,逮住了!」
「这么快?!」
「是啊,我以为还有好几天呢!」
「18号的郭兴达……」其中一个专案组成员,翻阅手里的身份资料,想要看看这人是谁。
但怎么找都没找到。
「那呢,看那!」另一个人推了一下他的胳膊。
于是,几个人抬头望去,靠著窗户的三张线索板上,就贴著一个人的照片,拍立得拍摄下的照片,照片下半部分的空白处,写著『18』的数字,并且还有三个小字,写著:『郭兴达』。
几个小时前,他们是亲眼看见杨局将这个人的照片贴上去的。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杨局从这二十几个嫌疑目标中,就认准了凶手是他!
专案组这些成员,互相对视了一眼,又纷纷看向杨局。
杨锦文表情平淡,语气也很平淡:「供出被害人尸体的剩余部分了吗?」
猫子回答道:「没呢,他就说了一句,人是他杀的,然后就没吱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