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杨锦文沿著楼梯往下走,并弯腰低头查看,果然在楼梯挨墙的位置,出现了模糊的血脚印、以及滴落状的血迹。
杨锦文查看过洗手间和厨房的洗手池,很干净,凶手应该是杀完人之后,立即逃离了现场,没有进行清洗。
从楼道出来后,点滴状的血迹,一直蔓延到铁门。
有两名技术警员正在筛查门上的指纹,见到杨锦文后,一名警员说道:「杨处,筛了大半天,没有筛到指纹,脚印和血迹倒是有,凶手肯定是从铁门翻过去的。」
「嗯。」杨锦文点点头,本来想要出去,随即停下来,问道:「没有指纹,凶手作案时戴著手套?」
对方回答:「是,这门上也没有擦拭过的痕迹。」
这就是一个麻烦的问题了。
像是这样的入室杀人案,被害人被割喉、捅刺,那么警察搜证的时候,最先找的是什么?
肯定是刀具。
那么凶手所用的刀是从哪里来的?
要么是自己带来的,这就是预谋杀人。
要么是被害人家里的,有可能就是激情杀人。
这个东西很关键的,凶手被抓捕起诉时,会不会被判极刑,就看作案工具是谁的。
眼前这个案子,勘察的技术人员进屋后,一看死者情况,马上就是找刀,厨房里的菜刀还在,但不是符合捅刺的情况。
作案用的刀,看伤口情况,宽度接近两厘米,再结合死者冰箱里、那一半切开的西瓜,查看西瓜的切面,不是使用菜刀切的,而是水果刀。
被害人家里的水果刀,技术警员找遍了也没有找到。
这就是作案工具。
当然,这不排除水果刀是凶手带来的。
所以现在还无法确定是不是预谋杀人。
凶手逃跑前戴著手套,没有留下指纹的话,那么就有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这点在检察院和法院看来,主观杀人意愿就比较强了。
杨锦文脑子里正在思索的时候,冯小菜跑上前来:「杨处,斑马线上确实有血迹,而且是星芒状血迹。
凶手肯定是昨天晚上我表哥差点撞上的那个人,我表哥看见这个人的身高和穿著了,他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杨锦文斜眼看她:「你表哥?」
冯小菜眼神一慌:「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