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写完信等俩天就会寄回去,寄到家乡那个金灿麦田。
菲根打开信,又看了一遍。
信的字里行间都是拜托自己的母亲去挽留,去阻扰,去————算了。
最后一行被菲根拿出随身带的铅笔划死,他伸出舌头用牙齿抵著,好似划去这几行字是什么精细活般,十二分专注。想来那句表达爱意的心还是不好意思说出去。
可几秒后,他又犹豫起来,因为不写的话怎么能起到阻止的效果?
「嘶————」菲根感觉牙疼。
「喂!」这时身后传来喊话声。
菲根被吓的一激灵,连忙站起身保持端著,不再坐在草垛上,顺带把肩膀上的带子提正扛枪。
「是我!」那个来换班的战士笑道。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排长来巡逻。」菲根回头虚惊一场道。
原来是换班的战友,想来今天上午的放哨时间已经结束,也就是他在胡思乱想没怎么注意。
简单完成交接后菲根就打算回去,不过临走之前,那个战友提醒了一嘴。
「对了,今天下午好像就会把信送到团部去了,帕克还在喊,你要有要寄的信件的话赶快上交吧。」
「这样吗,哦哦哦。」菲根听到这话心里一咯噔,只好姑且小鸡啄米般点头离开。
怎么今天下午就要寄回去了?
那封信他还没写完嘞,或者说写的不满意一没有什么事情比心心念念的女人要另嫁给他人这般悲催。
菲根在乡间雪路中沮丧踱步,还没开饭所以打算回房屋,再掂量下用词。
可是五分钟后,他只是干瞪眼,因为肚子里的墨水实在太少,写不出来故剑情深般的感觉,只有撇脚的字迹和蔫巴巴像是午后晒脱水的黄瓜意境。
好在这时,旁边回来的战友提醒了他。
「老宁斯,你是没看见,政委那手字写的和文字报一样,哈哈,我刚刚看见文书都蹲在旁边偷学!」
一农庄.连部房屋一禾野正握著笔在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