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询问在派出所进行。王某,二十八岁,个子不高,扎着马尾,说话时眼神飘忽。她坚称早上孙某某施暴,抢劫。
王某咬死了不松口。问急了,她就哭:“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不信我?女人被欺负了,连你们警察都不信吗?”
这话很重。2002年,强奸案本来就难取证,警方如果表现出对受害人的怀疑,很容易被扣上“不作为”或“偏袒”的帽子。
从派出所出来时,天已经擦黑。刘强憋了一路,上车后才开口:“川哥,这明明就是情侣吵架,女的报复!”
“证据呢?”张川看着窗外渐暗的天色,“她说强奸,身体检查有轻微损伤——她说抢劫,项链确实在孙某手里,孙某某说项链是他买的,但发票呢?找不到了。他说两人同居,但没结婚证,邻居的证言也可以被解释成‘关系好’。”
刘强张了张嘴,没说话。
“这种案子,”张川点了根烟,“最后就看谁咬得死。”
后来的发展,正如张川预料。
装修公司的大姐作证说孙某某平时老实,但“私生活不清楚”。邻居们有的说两人是情侣,有的说“就是邻居,常来往”。
证据上,王某的指控虽然有漏洞,但勉强能形成闭环。孙某某的反驳缺乏实质证据。
检察院批捕了。
三个月后,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宣判那天,张川去了法庭。孙某某被法警带下去时,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不是恨,是空洞的,像被人抽走了魂。
走出法院,刘强闷闷地说:“川哥,这案子判得……憋屈。”
张川没说话。他抬头看着法院门口那枚巨大的国徽,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冷硬的光。
前世他还会愤愤不平,觉得法律有漏洞,觉得正义没伸张。现在他只是想,这就是现实。有些案子,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的声音更大,谁更豁得出去。
而他,这一世,不想再为这种“憋屈”耗费心神。
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小川,晚上回家吃饭不?你爸炖了羊肉。”
“回,”张川说,“一会儿就回去。”
挂掉电话,他拍了拍刘强的肩:“走吧,下班了。”
两人走向停车场。夕阳把影子拉得很长。
至于孙某某的七年?
他摇了摇头,拉开车门。
这一世,他只想顾好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
车子驶入暮色,把法院那座庄严的建筑,远远抛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