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初稿同步送到了陈志刚手上。
城建集团的资金漏洞审计组核到了八百六十万,比初核时多了四十万。
多出来的部分是一笔城建集团向昌隆投资支付的“工程优化咨询费”,支付时间是光明峰项目竣工验收前两个月。
这笔钱在城建集团的财务系统里挂的是“待摊费用”,没有对应的服务合同,没有工作成果,只有一张发票和邱宝华的签字。
陈志刚把审计报告和讯问笔录放在一起,重新梳理了一遍案件目前的证据链。
规划审批环节:马晓东承认代签周建平的审批栏,但声称是口头授权。
周建平中风在康复医院,无法有效作证,但马晓东代签的事实本身已经坐实了规划审批的程序违规。
资金拨付环节:城建集团向昌隆投资和丁建国商贸公司支付的八百六十万中,有六百四十万被审计组认定为虚账套现。
证据包括送货单与施工日志不匹配、咨询费无对应服务成果、发票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利益输送环节:梁国栋承认收受昌隆投资转账十二万余元,何秋生承认收受现金及转账十一万五千元,两人的证词分别指向同一个资金源头,昌隆投资。
人事调动环节:马晓东的推荐材料中附有易学习的鉴定意见,正式推荐人是林汉光;邱宝华调任城建集团副总的推荐人也是林汉光。
四条线全部闭合,只差最后一块拼图,谁在幕后调度这一切。
昌隆投资的控制权穿透到林汉光的妻子和儿子名下,写字楼的产权、私募基金的注资、城建集团的咨询费,最终受益人全部指向林汉光家族。
林汉光是省管干部,下一步的调查由省纪委直接负责。
但林汉光在京州留下的操作痕迹,邱宝华的签字、马晓东的代签、何秋生的开门、梁国栋的门诊室,全部证据都在陈志刚手上。
他决定在省纪委对林汉光正式立案之前,先把京州这边的案子结清楚,然后向李达康做一次正式通报。
不是之前那种被叫过去的被动谈话,而是主动上门,把该说的说清楚。
陈志刚让办公室联系了市委办公室,约了第二天上午十点向李达康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市委办公室很快回复说李书记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