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卯末,三只封好的文书匣从主卷柜中取出。
第一只装谢无咎三年来的原脉案,共二十八页;第二只装旧药房煎药簿两册,一百零六页;第三只只有医者复验短笺、身份籍贯与可供传问的住址记录。
每只匣外都贴着交接单。封口一边是太夫人的印,另一边是族老与沈照檀的押。匣内另放一份目录,写明原有水痕、虫蛀和松线的位置,免得官署收下以后将旧损误作新损。
大理寺没有调取药罐、香饼或孙婆子的口供,这些东西便一件也不多送。
太夫人原想在文书匣外另放一套夹衣。谢无咎旧伤畏寒,牢中又未必有合身的厚衣,她担心官署收了谢家的册子,却顾不上人在里面如何过夜。
沈照檀没有把衣物夹进匣中。
“文书走收状房,衣物要走在押物品验收处。”她请外院管事另备一张衣物清单,“两件事混在一起,衣裳会被退,文书也可能被说成夹带。按大理寺准许家属送衣的旧例另递,能不能收都取一张回话。”
夹衣拆开检查过,里外没有纸条、药包和暗袋。太夫人亲手缝过的一处松线也重新挑开,请验收人看得清楚。她心里虽不好受,到底同意分路递送。
出发以前,那名出具短笺的医者又把自己的话当众念了一遍。
“老朽没有替世子诊过旧病,只看过谢府保存的脉案、方底与药罐查验记录。”他说,“能答的是脉案所记症候与旧伤未必完全相合,罐中曾有方外香料;不能答的是方外之物是否致病,更不能答是谁下的药。”
沈照檀让曹嬷嬷将这段话附在身份记录之后。
“到了大理寺,仍照你亲眼看过的说。”她道,“官署若问判断,能判断多少便说多少;不知道的,不必为了帮谢家补一句。”
医者点头:“夫人放心。医案最怕人情添字,添上一句,前头十句都不值钱了。”
递送原件的仍是上回具名呈状的族中长辈。另有老账房负责点页,谢家外院管事负责车马与回执。三人走正门、递正式调取文书,不携私信,也不托人往在押处传话。
辰正,车从谢府出发。
沈照檀没有站在门口等。她回到正院,把留府抄本、昨日调取文书和空白回验表依次铺好。官署收下哪些、退回哪些、临时加问什么,都要等人回来后照实补进表中。
巳初,文书匣到了大理寺收状房。
值房书吏先核调取文书与此前请验状的案牍字号,再看三道封口。确认无误后,他没有立刻拆匣,而是请谢家递件人与一名大理寺掌案共同在开封栏落押。
第一匣点得最慢。
二十八页脉案中有三页边角残损,一页曾用旧纸补过裂口。书吏逐一对照谢家目录,在收据旁注明“旧损与目录相符”。点到第十九页时,他发现纸背有一块淡褐水痕,目录上只记了边角泛黄,没有单列这处。
老账房没有争辩。他取出留存的封存拓样,请掌案对照。拓样上同一位置也有水痕,证明不是运送途中新添;但交接目录确实漏记,便当场在谢家副本和官署收据上各补一行,由双方共同签押。
这个小疏漏耽搁了近两刻钟,也让后面两匣点得更仔细。
两册煎药簿页数相合,装订未动。书吏将其中夹着的三张散领票退回,说调取文书只要煎药簿,散票若需入案,须另列名称与来源,不能借夹页一并送入。
老账房把散票当场装回谢家空封套,记明退回时辰。它们本就不该因夹在簿中便悄无声息地成为官署材料。
第三匣点完后,医者被请到侧室问话。
大理寺问的不是裴府,也不是北境,而是三件很窄的事:短笺依据哪些原件写成;药罐残留由谁取样、如何封存;若要判断谢无咎眼下是否仍受旧药影响,需要怎样复验。
医者答,短笺只依据今日送来的脉案与煎药簿,以及他在谢府见过的药罐查验记录;罐中残留并非由官署取样,保存过程只能证明谢府内部经手,不能替代官面查验;若要判断在押者现状,应由大理寺另请医官验脉,记录舌象、睡眠、饮食和每日用药,再与旧脉案比较。
掌案又把老账房叫进来,单问原件离开旧药房以后的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