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城区刑警大队,大办公室内。
猫子、苏阳、贺宁互相传递著手里的卷宗。
孟军华默不作声,他的徒弟杜霖趁著周围没人,站在贺宁身边,弯腰低声道:「这个案子发生在去年5月6号凌晨1点,我们刑警队调查了一个多月,实在是找不出指向性的证据,锁定不了凶手,本来是准备以跳楼自杀结案的,但是我师父……」
「小霖,别胡说!」孟军华警告道。
「本来就是嘛!」杜霖不满道,「丁队他们就是想把案子结了,要不是你坚持调查……」
孟军华摇摇头,杜霖无奈地闭上嘴。
猫子一边翻开手里的材料,一边问道:「丁队就是会议室里穿黑色西装那个人?」
孟军华只是『嗯』了一声。
见他不愿意多说,猫子也不再多问,专注地翻阅著卷宗材料。
案子其实并不是复杂,但因为缺少目击证人和被害人的笔录,所以没办法完整地还原当时的情况。
案子发生的具体时间是在2003年5月6号凌晨一点,雨夜。
地点是在曾城区红光路的新塘公寓,这是一栋临街公寓,一共十三层,被害人郑念和六岁的小女儿郑小霖两个人居住。
案卷里夹著许多照片,猫子、苏阳、贺宁看著这些照片,然后再交换看。
先是一张出租屋的广角照片,是技术人员从门口往屋里拍摄的,时间是在白天。
出租屋里的墙面和地板都很新,要么是刚装修过,要么是这栋楼刚修建不久。
饭厅和客厅的面积很小,差不多十五平米,里面摆放的家具很少。
一张黄色漆面的四方饭桌,上面摆放著蓝色的塑料纸巾盒、牙签筒、银白色的烧水壶、以及烧水壶的底座,底座连接的电插头,插在墙上的电源上。
除此之外,饭桌上还摆放著一个透明的花瓶,花瓶的形制很像大象的腿,所以叫『象腿瓶』,里面插著一大束花。
花是紫色的、带有树枝,不像是买来的,可能是从某一株花树上折断的。
猫子对这花有些印象,在蓉城的时候,他在路边上看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他指著照片问道:「这花叫什么名字?」
苏阳摇头,他也不清楚。
贺宁只是瞄了一眼,回答说:「蓝花楹。」
猫子追问:「蓝花楹?为什么开得是紫色的花?」
这个问题贺宁回答不上来,找补道:「不全是紫色,颜色是紫蓝色,所以叫蓝花楹,不是我们本地的花,我以前听谁说过,说是从南美洲引进过来的。」
苏阳插嘴道:「我有印象了,这花开得很漂亮,花期是在四五月份,一树紫色的花,花城有这种树。」
猫子看向孟军华:「这树在你们这里常见吗?」
孟军华摇头:「不常见,应该是在哪个公园里的吧,我没什么印象。」
猫子点点头,将这件事情记在心里,接著再看下一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