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让方舟更加深入了解了韩凌的性格。
法律是冰冷的框架,而人是复杂的灰度,对方追求的是更高级更有温度的公正,即使这种公正需要背负巨大的风险和道德压力。
作为警察,其实抓到人也就行了,非亲非故,完全没必要让自己这么难。
方舟虽深入了解了韩凌,却也越发看不懂。
总感觉双方不是一个层面上的。
于乔蕊这次没有自己动手,还好,但未来要是碰到自己动手的,该怎么办。
除了法律审判,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
都这么干,社会早就乱套了。
来到看守所,两人递交材料提审马霄。
当听到万茵的名字,马霄大为震惊,不过之前有人问过了,他也算有心理准备。
「万茵有个日记本。」
方舟拿起本子翻开,展示给对方看。
「我们已经经过了物证鉴定,确定该日记就是万茵本人写的,时间也对的上。」
「还有你的那些小弟,他们的口供也都是佐证。」
「强奸罪,认不认。」
马霄:「我想知道这本日记从哪来的。」
方舟:「有人匿名送到了分局。」
韩凌看了方舟一眼,起身离开审讯室,将后续工作交给了对方。
事实存在,拿到马霄口供只是时间问题。
在走廊里抽著烟,所长来了。
「韩队。」所长笑著和韩凌握手。
「周所。」韩凌很客气,双方经常打交道。
以前对方的态度公事公办,今天熟络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