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后的探索中,探险队大致摸清了格兰德河上游部分支流的情况,绘制了粗略的地图。他们发现了几处水草丰美、适合农耕的河谷,标记下来。也接触了另外两个平原部落,交易了一些信息。
在勘探一处疑似金矿矿脉延伸的山坡时,他们有了意外的考古发现。
那是一片背风的台地,散落着一些巨大的、经过打磨的石块。石块被排列成几个不完整的同心圆和一道指向夏至日出方向的直线。石头上风化严重,但隐约能看到一些抽象的刻痕,不像玛雅或阿兹特克风格,更加古朴神秘。
“这不是自然形成的!”格里高利扑到石头前,仔细查看刻痕和排列,“这是巨石阵!天文观测?祭祀场所?年代……看起来非常古老!比阿兹特克,甚至比玛雅古典期可能还要早!”
他疯狂地素描、测量、记录。这些沉默的巨石,仿佛诉说着一段被遗忘的、更加久远的北美史前文明。是谁建造的?为什么废弃?与那些神秘匕首,与“白皮肤”的传说,有无关联?谜团更多了。
探险队中,一个叫刘三娃的年轻火铳手,在多次与平原部落接触后,心态悄然发生了变化。他是山东农家子弟,被迫当兵吃粮。在新宋城虽然安稳,但规矩多,训练苦。而这几日在草原上的见闻,那无拘无束的旷野,奔腾的牛群,自由迁徙的部落,简单却充满生命力的生活,深深吸引了他。
一次宿营时,他私下对同乡说:“狗子,你看那些追风族的人,天当被子地当床,跟着牛群走,有肉吃,有皮穿,不用磕头,不用站岗,多自在!咱们……能不能也留下?”
“你疯了?当逃兵?被抓到要砍头的!”同乡吓得脸都白了。
“这里天高皇帝远,谁知道?咱们有手艺,到哪个部落不被当宝贝供着?”刘三娃眼中闪着光,“总比回去一辈子当个大头兵强。”
他的话,在少数年轻士兵心中,激起了涟漪。
两个月后,探险队携带大量标本、草图、笔记和情报,开始沿原路返回。他们完成了主要目标:确认了北美西南内陆的富饶(野牛、金沙、石油、良田),与平原部落建立了初步联系,发现了古老遗迹和更早探险者的线索。
当新宋城的城墙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时,赵英心中充满成就感,但也有一丝隐忧——刘三娃在归途前一天夜里,伙同另一个士兵,带着两支火铳和一些弹药,悄悄离队,消失在北方草原。他们留下字条,说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牛群和天空”。
赵英没有深追,也无法深追。他将此事如实记录在报告里。他知道,这种“用脚投票”的事情,在新开拓的边疆,恐怕不会是个例。
林启在王府详细听取了赵英的汇报,查看了所有标本和地图。他对野牛群的规模、金沙河的富庶、石油的发现、巨石阵的谜团、平原部落的情报、乃至逃兵事件,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和深思。
“干得好,赵英。你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林启拍着年轻人的肩膀,“北美内陆的画卷,终于在我们面前展开了一角。野牛是肉库,金沙是钱袋,石油是未来的火种,平原部落是可以争取的朋友或向导……至于逃跑的士兵……”
他顿了顿,看着地图上广袤的空白:“边疆之地,人心向背,强求不得。有人向往旷野自由,有人眷恋故土家园,都是人性。只要他们不与我们为敌,便由他们去。或许将来,他们还能成为我们与草原部落之间的桥梁。”
他走到巨幅地图前,拿起炭笔,在探索过的区域标上记号,然后划出几条线。
“以新宋城为总枢,沿西海岸建立一串小型补给港,直至哥伦比亚河口。通过格兰德河等水系,向内陆辐射贸易点,用我们的货物,换取毛皮、肉干、情报。尝试在适合地点建立屯垦点,引入阿兹特克农民或自愿的宋国移民,种植粮食,驯化野牛……”
他的目光变得悠远:“北美很大,我们一口吃不下。但可以先埋下种子,织就网络。让贸易的河流,先于征服的铁蹄,流淌在这片新大陆的腹地。”
窗外,新宋城华灯初上,人声鼎沸。
窗内,林启的目光,已穿越城墙,越过山海,落在了那片刚刚揭开面纱一角的、充满无限可能和未知挑战的北美腹地。
而更北方的冰原,西方的群山,南方的印加黄金国……世界的拼图,还在等待探索与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