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家叫恒通贸易的公司,工商注册信息上周志国说法人是刘振国的家属。
他是在邓老虎办公室取文件的时候看到的,当时邓老虎桌上摊着那家公司的注册材料。”
程立把这两件事在脑子里分开排列。第一件——压事故案子。这是职务犯罪,滥用职权,干预司法。
这件事有周志国的口供,有案卷复印件,有当年值班记录,只要证据链完整,刘振国跑不掉。
第二件——恒通贸易,法人是刘振国家属,实际控制人是邓老虎。这是利益输送,是更致命的。
因为压案子可以说成是“工作方式不当”,但家属名下挂着邓老虎的公司,这就不是方式问题了,是经济问题。
经济问题一旦坐实,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材料整理到什么程度了?”
“周志国的供述全文、恒通贸易的工商材料、银行流水、事故案卷的复印件,都齐了。”
程立在心里过了一遍材料清单。人证——周志国、邓老虎,两个人各自独立指认刘振国。
书证——案卷复印件证明案件被压,工商材料证明利益关联,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往来。
人证和书证能互相印证,证据链在形式上已经闭合了。这份材料的厚度,够立案了。
“明天上午九点,纪委那边见。先把两边材料合在一起,然后去韩书记办公室。”
挂了电话,程立坐了一会儿。
阳光已经从正午的直射变成了下午的斜照,在地板上拖出一道细长的光带,正在一寸一寸地往墙角挪。
他在想一件事——材料到韩明桌上之后,韩明会怎么处理。韩明是市委书记,刘振国是他班子里的常务副市长。
下属出了问题,书记有两个选择:压,或者报。压,风险太大——材料已经到了纪委,程立和赵志刚都是知情者,压不住。
报,意味着冷江的班子要地震,而他韩明作为班长,要承担领导责任。
但承担领导责任和被纪委追查到他自己头上,是两回事。
前者是管理失察,后者是违法犯罪。韩明不傻,他会算这笔账。
他拨了办公室的内线,让值班的人把明天上午的日程空出来。
第二天上午九点,程立到了纪委办公楼。赵志刚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