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没人能做到感同身受啊,当时他的绝望,也是别人感受不到的。】
【其实幻想一下,自己和他处于同一种状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如今站在上帝视角,让别人冷静处理的,全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江晨目光转向审判席,话锋一转。
“其次,本案涉及的不法侵害全程没有终止,始终处于持续进行状态!”
“那三人砸窗、拉门、围堵追逐、恐吓孕妇,整套恶性行为从未中断。”
“被告人的防卫避险强度,与对方的侵害危险程度完全适配、完全对等!”
“我方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全部法定构成要件!”
这一番话,便敲定了董信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可以判处正当防卫的。
有没有资格被判处正当防卫,也是这场辩护的关键!
“第三,三名行为人明知车内存在孕早期孕妇,依旧持续暴力围堵、恶意恐吓。”
“其主观上,完全放任孕妇受惊、胎儿受损、甚至流产的危害结果发生!”
“该行为,已然构成“间接故意危害母婴生命安全”,属于故意杀人预备范畴!”
“被告人为保护近亲属、保护胎儿生命权益,采取的避险自救,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自卫权利!”
听到此处,董信已经控制不住地闭上双眼。
避险自救,是他的自卫权利!
他做得那些,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罢了。
为什么保护家人,最后还要被判刑?
难道就只能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危险发生吗?
不能!
“最后,从刑法因果关系层面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