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年,他杀了十七个人。
有的是挡他路的,有的是看他顺眼想收他当狗的,有的是单纯看他好欺负的。
每一个,他都笑着送他们上路。
后来他离开血影宗,去了一个正道宗门。
不是想当好人,是因为那里资源更多。
他又花了三百年,修到金丹巅峰。
这期间,他杀的人更多了。
有敌人,有盟友,有恩人,有朋友。
只要有必要,他从不手软。
在修仙界,手软的人都死了。
活下来的,都是他这样的。
所以现在杀一个普通人,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方远把尸体藏好,拍了拍手上的土,站起身。
他往回走。
走得很慢。
一边走,一边想。
刘弟。
那个透明人。
以前在班里,他从来没正眼看过刘弟。
成绩好有什么用?
长得帅有什么用?
林婉儿多看他两眼有什么用?
穿越之后呢?
刘弟只是个散修。
而他是金丹巅峰,是宗门内门弟子,是无数人仰望的存在。
他以为自己终于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