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闭上眼,好一会儿才睁开。
"扎营。斥候四出,探明方圆三百里的一切。"
半个月后,斥候们陆续回报。
这片草原比他们最初看到的还要广阔,往西、往北、往南,全是水草丰美的牧场。
更重要的是,这片土地上有人,但那些人软弱得可笑。
斥候们描述那些原住民时,语气里带着轻蔑:"金发碧眼,皮肤白得像没晒过太阳的羊羔。住的是木头搭的棚子,穿的是粗麻和兽皮,兵器是骨头磨的。"
"他们茹毛饮血,生吃肉,连火都不会用。"
左贤王听完,发出一声嗤笑。
匈奴人被大秦人称作"茹毛饮血",左贤王一直觉得这是奇耻大辱。
可如今跟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比起来,匈奴人有组织有序的骑兵阵列,有草原上传承了数百年的战争智慧。
匈奴人吃肉至少知道烤熟了再吃,匈奴人穿的是羊毛织的毡子和鞣制过的皮裘。
跟这些金发碧眼的"野人"相比,匈奴人简直文明得像是从另一片天地来的。
左贤王站起身,走出营帐,望着远处那片辽阔的草原,他攥紧了腰间的刀柄。
"传令各部,明日日出,全军出击。但凡高于车轮的男子——杀。年老的女人——杀。只留低于车轮的孩童和年轻妇女。牛羊马匹粮食,全部带回。"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这片草原上的所有人,都是我们的猎物。"
左贤王心里想着,我匈奴打不过大秦,还打不过你们这群茹毛饮血的野人吗?
翌日拂晓,六万匈奴骑兵如潮水般涌出了营地。
马镫和马鞍是大秦那边学来的。
匈奴人从战场上的马匹尸体身上扒下了那些马具,研究了一番才发现,一块铁片、两根皮带,就这么简单的东西,却让骑兵的战斗力翻了几倍。
匈奴的铁匠仿制不出精铁马镫,只能用粗铁凑合,但效果已经远胜从前。
如今匈奴骑兵在马背上也能双手持兵器了,冲锋时的冲击力、射箭时的准头、转向时的灵活性,全都提升了一个层次。
至于马蹄铁,他们知道那东西有用,大秦骑兵的战马都钉了马蹄铁,长途奔袭之后马蹄依然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