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坐在书桌前,拘谨地收着手臂,想了一会儿,忍不住掏出一本笔记本。
她抿唇观察四周,确认没人看见,激动又忐忑地把自己内心所有的尖叫呐喊,羞赧幻想写了下来:
「我全家都是格兰芬多,从前,我毫不怀疑自己也是,但自从遇见伽弥斯后,我不确定了。
笨蛋金妮,为什么在他面前总是舌头黏住,手脚粗笨,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我猜弗雷德和乔治一定看出来我喜欢他了,啊啊啊,他们太过分了,当伽弥斯特地转头过来寻找我的时候,我恨不得原地消失。
伽弥斯耀眼又出众,罗恩说全校所有女生都喜欢他,他说不定已经有了心上人,而我在他眼里只是同学家里不大聪明的小妹妹。
还好梅林保佑,我真的进入了格兰芬多,和他一个学院,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
当我戴上那顶帽子,眼睛就止不住看向他,可越看我心里越胆怯,万幸,分院帽是顶可爱的帽子。」
日记本里的汤姆激动地看向浮现的文字,然而发现这只是一个平凡小女孩无聊的记事后,便有些乏味。
无趣,但有利用价值。
他耐着心思从这些文字里提取信息。
写字的人叫金妮,一年级新生,格兰芬多,暗恋另一个格兰芬多。
金妮的笔迹时而快速潦草,时而缓慢犹豫。
她抱怨妈妈虽然给她买新衣服了,但非要给她买大一个码的尺寸,这不合身的衣服让她在伽弥斯面前抬不起头。
她觉得自己不够漂亮也不够高,站在心上人面前像根拐杖。
然后又陶醉起了伽弥斯的美貌。
“他是我见过最帅的人。”
“他的头发白得像墙壁,眼睛像插满未灭火光的烟灰缸,
额头有一颗痣,就像蚊子故意撞死自己后,再用好不容易吸来的血反哺他留下的痕迹。”
汤姆:???
什么世道?外面审美降级这么严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