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陈娟想要见他哥陈浩。
对于她的要求,杨锦文只好如实告知,陈浩并不想见她。
接下来就是审问李超。
经过一周的康复治疗,李超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但整个人都很木讷。
为了能够问出话来,果州公安局找来了两名心理医生,在医生的配合下,在病房里对他展开问询。
李超无法开口,也无法把供词写下来,而且眼睛蒙著纱布,所以审问需要花好几天时间。
案子已经侦破,蓉城公安厅上面的领导吩咐杨锦文他们即刻返回,案子的细节和收尾,交给果州刑警队处理。
于是,在2月21号早上,杨锦文他们收拾好东西,下楼后,准备驾车返回蓉城的时候。
鲁兵和莫勇气开车来到招待所,风风火火找到杨锦文。
「杨处,李超的口供拿到了!」
杨锦文本来是提著公文包的,他顺手递给冯小菜,再接过鲁兵手里的口供。
姚卫华、蔡婷、猫子和冯小菜围绕在他的身边,共同观看这封供词。
「李超,1993年3月12日,你有没有参与绑架姜寻南?是的话点头,不是的话,摇头。」
点头。
「姜寻南是不是你女朋友?」
摇头又点头。
「为什么摇头?她不是你女朋友?」
后面的话是对李超摇头的说明,以及口供整理后的文字内容,并且得到李超认同的。
「我和姜寻南是高中同学,我一直喜欢她,她当时并不喜欢我,后来我犯了事、去少管所关了一年才出来。
有一次,我看见姜寻南被两个小流氓欺负,我就打抱不平,出手帮了她。
其实,那两个小流氓是我找来演戏的,然后我和姜寻南接触的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对我有了一些好感。
但是,我们一直没发生关系,姜寻南很保守,我不甘心,一直忽悠她去开房。
1993年3月12号这天,我约她出来,也是为了哄骗她去开房,她开始答应了,等到了旅馆后,不管我怎么软磨硬泡,她就是不同意,说是如果以后结婚,再发生关系也不迟。
我说她太古板了,她就告诉我说,她爸爸叮嘱过,女孩子要爱惜自己。
我想著,这事儿不急,慢慢来,一下子得到也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