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九十九位天神,分善恶两大阵营;
再次:山川、河流、风雪、星辰等自然灵;
底层:氏族祖先魂、翁贡(萨满的专属守护灵)、游荡孤魂。
秩序自上而下,苍天为一切本源,所有灵物皆受长生天法则约束。
而苗疆巫法的宇宙观没有唯一至高主宰,万灵分治一方水土:
顶层为创世古祖,蝴蝶妈妈、蚩尤先祖;
中层为各地山神、树神、龙潭水神、洞神;
下层:村寨先祖亡魂、山中精怪、瘴地阴煞、蛊灵。
没有统一上天律令约束万灵,一山自有一山规矩,这片山林的山神,管不到另一座山谷的灵祇。这也是苗巫离开故土,术法威力锐减的根本缘由,当然,苗疆圣女除外,她们的修炼法门另有说法。
接着是两大巫法的戒律、善恶认知与代价。
二者都相信,妄用术法害人必有反噬,不可随意干涉他人因果,不可为了私欲无休止驱使灵体。
但二者的善恶标尺、反噬形式各不相同。
萨满戒律根植于游牧族群天道观念:不可欺天,不可背弃先祖,不可主动挑起生灵厮杀。反噬大多来自天地天道,强行扭曲自然秩序,神魂受损、牲畜遭灾、家族迎来风雪灾祸。与其他宗教相比,萨满极少主动寻仇,认为仇怨自有天地时序清算。所以很少听说萨满会害人。
苗疆巫法戒律更多来自祖灵契约。
最大忌讳,便是背弃誓约。
养蛊之人若违背和蛊虫定下的盟约,蛊立刻反噬自身;巫者若是辜负祖灵许诺,会被斩断灵路,再也无法连通阴阳。苗疆体系善恶界限更为模糊,族群受到侵害之时,不少古法允许动用术法自保反击,防御手段繁多,蛊术便是自保手段演化而来。
“听你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想起你之前跟我说的东北出马仙,都说这出马仙也是萨满文化,里面也有跳大神什么的,而且二者所在地域而非常接近,不像苗疆那么远隔千里,它和蒙古萨满又是什么关系?”
我一脸好奇地问秦瀚。
“好问题,”秦瀚笑道,“这二者之间,还真的有不少说法。首先来说,出马仙这种信仰,其实历史并不久远,最多也就几百年,最初始于清代中后期闯关东的那股浪潮之中。”
“闯关东?”
“不错,”秦瀚舒展了一下身体,开口解释道,“清朝入关之后,长期把东北视作‘龙兴之地’,修筑柳条边,禁止汉人随意迁入。只有少量流放犯人、特许商人零星进入,没有大规模移民。
到了咸丰时期,清廷正式局部放开东北封禁,那时沙皇持续蚕食东北边境,导致东北土地空旷,国库拮据,朝廷需要汉人垦荒实边、缴纳田赋。自此山东、河北百姓开始大批量北上。
到了光绪年间,这股浪潮达到了顶峰,也就是大家印象里典型的闯关东时代。
那时黄河下游连年大水、旱灾、蝗灾,山东河北民不聊生;加上中东铁路通车,出行门槛大幅降低,移民浪潮达到顶峰。闯关东时期,大量山东、河北、河南百姓背井离乡迁入关外谋生,关内乡间盛行‘四大门’信仰,世人相信狐、黄、白、柳、灰五类野兽吸纳山川灵气,可以修行成灵。移民身处异乡,缺医少药,漂泊无依,急需精神寄托。
这种条件的催生之下,中原香门的动物精怪信仰,遇上东北大地残存的满洲萨满跳神形式,又吸纳民间通俗佛道的轮回因果说辞,多方揉杂,慢慢演化出后世的出马堂口体系。
整套信仰自诞生起,服务对象便是零散独立的普通人,不存在氏族共同体祭祀的框架。所谓五大家仙,也就是胡黄白柳灰这五种动物地仙,被推到核心位置,所有规矩围绕一条核心逻辑,那就是动物灵体想要积攒功德,渡过自身修行劫数,必须借用凡人肉身行走人间,处理俗世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