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不等汤计回话,转身快步离去。
汤计低头看向手中的复印件,内心翻起万丈波澜。
这竟是——赵志红亲手写下的《偿命申请书》!
全文内容如下: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你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
我于2006年11月28号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18号发生在呼市一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
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
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我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
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
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
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14号罪犯赵志红
2006年12月5号”
字迹潦草,却态度诚恳。
唯一的瑕疵,是赵志红记错了案发日期,将4月9号误写为4月18号。
可就是这份出自连环恶魔之手的申请书,却狠狠打了所有办案人员的脸!
一个双手沾满鲜血、身负十数条人命的杀人狂魔,临死之前尚且良心觉醒,一心求公道、求清白、求法理昭彰!
可当年那些手握公权、身穿制服的办案人员,却为了掩盖过错、保住仕途,却拼命掩盖真相。
汤计握紧这份沉甸甸的申请书,心中已有决断。
这一纸求偿申请书,就是最有力、最震撼的铁证!
汤计当即整理材料,附上简短说明,拟定标题:《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
这是他为呼格冤案,写下的第三篇重磅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