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权给到勇士,勇士没有浪费拉开分差的好机会。
巴郎—戴维斯反复冲击篮下、拉扯,调动姚明和甘国阳这两个防守点。
甘国阳现在的防守覆盖面远不如年轻时代,在戴维斯反复的调动下,他只能选择守住篮下。
结果,戴维斯找到机会,分球给到右侧底角,艾尔—哈林顿接球三分出手,命中!
光辉面对这种大范围调动和快速出手的进攻策略,显得跟不上节奏。
其实,唐—尼尔森的小球实验在此刻已经显现出威力了。
像光辉这种偏传统的阵容结构,内线一个姚明一个甘国阳,外线艾弗森缺少防守覆盖力,锋线只有杰拉德—华莱士,面对新时代打法,会被击得粉碎。
但这样的情况之所以没有发生,是因为勇士的三分没有真正达到效率超过篮下和中距离进攻的水平。
他们在上半场三分球爆发,才打出了如此好的效果。
第二节,勇士靠著疯狂的进攻,杀下了40分!
这在2007年的NBA,季后赛,单节40分,简直是天方夜谭。
勇士做到了,他们展现了新型篮球的威力。
强如阿甘、姚明、艾弗森,在这种快速、三分精准的打法冲击下,也会显得蠢笨如牛。
其实早在1998年,甘国阳率领的开拓者就给所有人打过样了,横扫联盟,难求一败。
只不过那时候开拓者的三分投的没有现在的勇士多,更没有未来的球队多。
他们有阿甘兜底,而勇士没有,未来的球队也不会有。
半场比赛结束,勇士队69:51,领先了光辉18分之多。
整个甲骨文球馆在勇士一次又一次的进球中欢声雷动。
激动的球迷击掌、高呼,能将光辉打成这样,已经是一种莫大的成就。
唐—尼尔森站在场边不动声色,内心却非常激动。
他深信,自己的这套战略,总有一天会在联盟开枝散叶,发扬光大。
阿甘非常伟大,无人可望其项背,但随著他的老去,中锋的时代终将结束。
勇士无法拿下当下的系列赛,但他们将赢得未来,老尼尔森深信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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