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不合考官喜好,再有才华,也只能一次次落榜。
许多人为了求取功名,学着揣摩,学着迎合,慢慢将自己原本的见解尽数磨去。
最后写出的文章四平八稳,却也千篇一律。
沈辞垂眸看向自己指间的墨迹。
他曾经有过很多想法,但祭酒对自己说,若不按照标准的格式和写法去写,恐怕很难拿到高分。
可若所有人都这样去写……那是否,也是一种病梅?
暖亭里,裴九渊也站起身。
他无端想起之前,先帝在世时说起过的轶事。
说前朝有一位皇帝,他喜欢女子小脚,所谓三寸金莲。
一时间,前朝所有女子以小脚为美,那些女子并非天生小脚,而是出生后就开始裹脚。
将本该正常生长的骨骼,硬生生裹住,不让脚正常长大。
于是所有女子都变成了小脚,一层一层的裹脚布,拆开之后,是畸形的、丑陋的、包含了无数苦痛的小脚。
已经毫无美感可言。
当然,大周自开国以来,从未有过女子裹脚的陋习。
先皇提起这件事,也是用玩笑的语气。
但站在顶端,至高无上的当权者,他的喜好,甚至会决定无数人的生命。
先帝爱梅花,说喜欢它凌寒傲雪的姿态,这数十年来,整个大周,尤其是上京城的高门,几乎人人爱梅,家家都养梅。
慢慢地,也就形成了一股风气。
开得好端端的梅花,不够有风骨和气节。
偏要它奇形怪状,偏要它曲折蜿蜒,偏要它疏密有度。
连裴九渊自己都快要忘了,当年先帝称赞的,本就是一个冬日,在山野之间,看到的肆意生长的梅花。
他抬眸,看向云知意。
突然有些感慨。
她若是自小生长在上京城,大概也和卓明珠、云嫣然她们一样。
以病梅为美,并习以为常。
若是如此,站在这里的,或许便不会是眼前这个敢说、敢笑、敢当众选择墙外野梅的云知意。
幸好。
她不曾被人剪坏。
她乱七八糟地生长着。
虽然有时闹腾得让人头疼。
却还是……鲜活得让人移不开眼。
连卓不群都愣怔半晌,开口道:“既然县主喜欢,那便让人将墙外的梅花折枝入盆,赠予县主。”
云知意连忙摇头:“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喜欢它自由自在的。喜欢一朵花,并不是一定要摘下它啊。”
“就像我喜欢今日天上的云,刮过耳边的风,都带给我一瞬间的欢喜,但我并不需要拥有天上云,耳边风。”
云知意笑了笑:“说实话,墙边的那株梅花,因为和园内这些梅花有对比,显得与众不同,我才觉得好看,若是真的摘下来养着,我恐怕还不喜欢了呢。”
“哈哈哈!县主说得对!”
园门外忽然传来一道清朗的男子声音。
“我也觉得墙外那株梅花,比园中这些更好看!”
那声音中气十足。
惊得枝头几只雀鸟扑棱棱飞了起来。
众人循声望去。
只见一个身穿玄红劲装的年轻男子,踩着满地积雪,大步朝梅林走来。